關于建筑業“借轉補”項目資歷實施兌現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建筑業企業:
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政辦〔2020〕6號)和《關于印發<2020年合肥市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建筑業部分)操作規程>的通知》(合建﹝2020﹞47號)等文件要求,現就申報2020年合肥市促進建筑業發展政策中“借轉補”項目獎勵資金(共500萬元)兌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在合肥市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建筑業企業。
二、申報時間、地點
“借轉補”項目實行屬地申報。各建筑業企業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9日向注冊地建設主管部門申報。2020年6月19日前,將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初審通過的“借轉補”項目申報材料,報送至市城鄉建設局建管處,同時抄送同級財政部門備案。逾期沒有申報的,不予受理。
三、申報方式
線上和線下需同步申報。
(一)線上流程:登錄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由“企業登錄”入口進入后,按照系統流程申報。
(二)線下流程: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紙質材料。
四、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一)政策第20條第1款: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工程設計企業,承接單項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建設項目,擇優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
申報條件:注冊地在我市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工程設計企業,2020年1月1日以后,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承接的單項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建設項目,未發生違法違規等失信行為。
申報材料:①企業申請報告及資金申請表(詳見附件1)。資金申請表須由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簽署審核意見;②現有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③企業績效目標承諾書(詳見附件2);④中標通知書、合同以及其它能證明合同金額的材料;⑤“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詳見附件3)。
(二)政策第20條第2款:對施工總承包、工程設計企業或監理企業,承接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的工程中推廣應用BIM技術,取得明顯成效并通過專家評審的,擇優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
申報條件:注冊地在我市的施工總承包、工程設計企業或監理企業,2020年1月1日以后,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承接的單項合同額1億元以上大型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采用BIM技術,且未發生違法違規等失信行為。
申報材料:①企業申請報告及資金申請表(詳見附件1)。資金申請表須由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簽署審核意見;②現有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③企業績效目標承諾書(詳見附件2);④中標通知書、合同以及其它能證明合同金額的材料;⑤“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詳見附件3)。
(三)政策第20條第3款: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工程設計企業,以聯合體、總承包等方式承接單項合同額5億元以上的軌道交通工程、地下綜合管廊等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公共建筑等建設工程,擇優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資金。
申報條件:注冊地在我市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工程設計企業,2020年1月1日以后,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以聯合體、總承包等方式已經中標承建單項合同額5億元以上的軌道交通工程、地下綜合管廊等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公共建筑等建設工程,且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未發生違法違規等失信行為。
申報材料:①企業申請報告及資金申請表(詳見附件1)。資金申請表須由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簽署審核意見;②現有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③企業績效目標承諾書(詳見附件2);④中標通知書、合同以及其它能證明合同金額的材料;⑤“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詳見附件3)。
(四)政策第20條第4款:支持裝配式、綠色建筑發展。對建筑業企業承接的裝配率達到50%以上的裝配式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單體公共建筑或裝配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住宅項目,擇優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獲得二星級及以上運行標識的綠色建筑工程,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單體公共建筑或超過10萬平方米的住宅項目,擇優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
申報條件:注冊地在我市的施工總承包企業,2020年1月1日以后,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承接裝配率達到50%以上的裝配式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單體公共建筑或裝配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住宅項目,或獲得二星級及以上運行標識的綠色建筑工程,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單體公共建筑或超過10萬平方米的住宅項目,且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未發生違法違規等失信行為。
申報材料:①企業申請報告及資金申請表(詳見附件1)。資金申請表須由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簽署審核意見;②現有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③企業績效目標承諾書(詳見附件2);④中標通知書、合同以及其它能證明承包合同真實有效的材料;⑤“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詳見附件3)。
五、審核程序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政辦〔2020〕6號)和《關于印發<2020年合肥市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建筑業部分)操作規程>的通知》(合建﹝2020﹞47號)要求,將初審后的“借轉補”項目提交市城鄉建設局,由市城鄉建設局提出審查意見后,會同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投資促進局及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核。審核結果在“中國·合肥”門戶網站、合肥市城鄉建設局門戶網站、《合肥日報》上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核后,由市城鄉建設局行文上報市政府審批。
附件:1、“借轉補”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
2、 “借轉補”項目企業績效目標承諾書
3、“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